外贸知识
首页  > 外贸知识  > 

二手设备出口,问题,急!急!急!!!

二手设备出口,问题,急!急!急!!!

2017-11-27
大家好!

小弟是一家外贸公司,现有40台二手的织布机想要出口,商为旧设备中间商。

商报单价15w,但是商自己不能这么多票(4%的普通),他们要让其他公司票,然后我商直接付税金给对方,那个公司就600w的给我公司。

根据正常思路, 外贸公司和商签购销合同, 外贸公司付合同款到合同上的商账上,商自己给外贸公司具合同等额的。

另外: 根据2008年国税总局关于印发《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法》的通知,
第七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的外购旧设备,实行免税不退税的法。企业出口外购旧设备后,
须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内填写《出口旧设备退 (免)税申报表》,并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购设备的普通或进口完税凭证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

问题: 1. 这个2008年的《旧设备出口退(免)税暂行法》现在还有效吗?
2. 如果商不能具普票给外贸公司,让其他公司,这样我们能操作吗?

哪位大哥大姐有这方面的经验,还请多多指点一下小弟, 在此先谢过了!


网友回答:在没有退税的前提下,为何不选择单出口,这样你可以以不含价成交。成本可以减少很多呀。手续也简单多了。

网友回答:顶下,旧设备出口是否只能免税而不能退税,另外 像上文中的第三方公司的问题,期待有解答哦。

网友回答:顶下,旧设备出口是否只能免税而不能退税,另外 像上文中的第三方公司的问题,期待有解答哦。

网友回答:我们公司就有一些江浙一带的二手 纺织机械出口的业务操作经验,客户只要货和箱单,后续我们可以帮你把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港。你们只要好国外客户的款落实(一般这种产品 都是 T/T 50%或者 100%),同时好备货。其他就简单了。

网友回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8]16号)规定,旧设备是指出口企业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以下简称自用旧设备)和出口企业直接购的旧设备(以下简称外购旧设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自用旧设备后,应填写《出口旧设备退(免)税申报表》,并持下列资料,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出口货物证明;   2.购设备的增值税专用;   3.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旧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旧设备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出口汇核销单。   第九条规定,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属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的,其自获得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资格之日起出口的自用旧设备,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后方可理退税;如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该设备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计算抵扣,则不得理退税。   根据以上规定,由于企业的旧设备增值税进项税金已经抵扣,不可以理退税。
暂无友情链接数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