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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转让信用证

什么是转让信用证

1970-01-01

信用证是受益人对信用证的权利可否转让,信用证的种类可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可转让信用证是受益人可自己使用也可把信用证金额转让给他人使用的信用证,不可转让信用证是信用证金额只能受益人自己使用的信用证。按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由“转让银行”转让。转让银行可以是开证银行或保兑银行,或者在信用证中明确命名为转让银行的银行。

可转让信用证的定义包含了如下几层意思:

1、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中间贸易。可转让信用证适用于以卖方作为中间商人,向买方成交的交易,卖方再去寻找供货人将已成交的货物发给买方,这里,卖方是第一受益人,供货人是第二受益人。

2、只有被注明“可转让”字样的信用证才可以被转让。

3、只能转让一次,但是第二受益人将信用证转回第一受益人不在禁止之列。

4、信用证的受益人有权要求转让。

5、办理转让的银行是信用证指定的转让行。第一受益人必须通过转让行办理信用证转让业务,不能由第一受益人自行转让信用证给第二受益人。

6、转让的金额可以是全部也可部分。

7、转让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或几个,可转让信用证能否分割转让给几个第二受益人,应视信用证是否允许分批装运。若允许分批装运,便可以分割转让给数个第二受益人,且每个第二受益人仍然可以办理分批装运。

8、除少数条款,信用证只能按照原证规定的条款转让。

9、根据UCP500规定,即使信用证未表明可转让,并不影响受益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将信用证项下应得的款项让渡给他人的权利。但仅是款项的让渡,而不是信用证项下执行权力的让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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