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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淘宝伤城”事件看马云的商业逻辑

1970-01-01

近日,“淘宝伤城”事件闹的沸沸扬扬,已惊动了商务部。事件起因是淘宝出台了新规,收取的费用较之前提高了5至15倍之多。

10月11日,众多的中小卖家以对淘宝商城大卖家实施“拍商品、给差评、拒付款”的恶意操作行为,来向淘宝新规的制定者发泄他们的不满。在对抗了一周后,淘宝商城和马云终于让了“一步”,出台5项新政策以缓和局势。

本次事件也许会在商务部的协调和压力之下逐渐平息,但回顾整个事件的始末,对马云的商业逻辑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在商言商本无可厚非,盈利从来就是商业行为的本质诉求。但用如此强硬的态度和涨幅如此高的收费来试图把中小卖家踢出商城转为集市店铺,这种行为让马云之前树立的扶持中小企业成长的企业家形象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过河拆桥”。

马云在中国电子商务行业是公认的“教父”级人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培育了中国的电子商务市场,这个功劳是无论如何也抹杀不了的,但同时,他也成就了“阿里巴巴”,成就了“淘宝”,也成就了马云自己。

每个行业、产品都有它的成长、成熟和衰退期。淘宝诞生之初,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免费的,之所以免费,主要有两个原因。于内,阿里巴巴彼时在中国发展迅猛,创造了无数中小企业的出口神话,从而使其有强大的实力去支撑蹒跚学步的淘宝;于外,淘宝免费也是基于市场竞争的考量,eBay当时已拥有了相当的市场份额,淘宝初来咋到想分一杯羹,免费是最好的介入方式。

而淘宝在经过了近8年的成长壮大后,已积累了超过4亿的用户,这些用户已经习惯了淘宝购物,习惯了使用支付宝。8年的“忍辱”免费终于换来了今天的壮大,盈利的时刻终于等到了,而此时的环境又是怎样一番情景呢?于内,阿里巴巴已然步入了生命周期的衰退期,效果越来越差,几近无利可图;于外,这时的淘宝已拥有了强大的力量,光是支付宝一项的市值已达到了200亿元,成了中小卖家眼里的优质资源,当然可以待价而沽,通过新规等方式实现利润最大化。

从头到尾,我们所看到的,只有马云高明的商业战略思维和商业行为的本质——赚取最大利润。不管以前的辉煌形象是媒体的一厢情愿还是马云的刻意为之,已经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本次的“淘宝新规”,突然增加的5—15倍的费用,不仅让大量的中小卖家们无力承担,更违背了商业规律。这里我们不谈物价法,因为中国法律的不完善和滞后性,很多东西无法找到可靠的法律依据。但这不代表淘宝可以单方面随便出台新规,漫天要价,而且还要披上一层“用市场手段来引导商家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外衣。

套用一句老话“船能载舟,亦能覆舟”,赚钱没错,别过分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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